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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pp板    发布时间:2024-04-09 09:41:27

  *注1: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理财、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等。

  根据公司广泛征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广泛征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资本预算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实际需要,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计划如下:

  1、投资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是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以上拟投资的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也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高风险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投资额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累计交易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短期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在上述有效期及累计交易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5、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财务部负责实施,公司内审部门、监事会负责监督实施。该授权在投资期限内有效。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公开披露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股票上市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商业银行发行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不属于关联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在保证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降低财务成本。

  (1)金融市场受到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发展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规划和调整打理财产的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购买。

  (1)公司有关部门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正真适合的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2)公司有关部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及时作出调整闲置募集资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有效地发现评估有几率存在的影响企业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一定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企业独立董事、监事会、公司聘请的保荐人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做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打理财产的产品的购买及损益情况。

  (1)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企业及全资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的投资收益,减少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成本。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全体董事对《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都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进行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同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时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也不存在不利影响。

  综上,独立董事赞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纳尔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纳尔股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将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鉴于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存在收益不确定性等因素,该事项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收益风险。公司将关注投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杨建堂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杨建堂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杨建堂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董监高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建堂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董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因此,杨建堂先生的辞职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杨建堂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319,311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杨建堂先生在任职前述相关职务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履行了各项职责,在此,公司对杨建堂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董事的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游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游爱军先生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补选工作,并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游爱军先生: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职称。曾任深圳世强电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裁助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目前,游爱军先生通过股权激励持有公司股票3,000股,通过上海纳印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66,6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与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游爱国先生为兄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熊和乐先生及股东代表监事王峥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熊和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熊和乐先生和王峥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不再担任董监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和乐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公司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其辞职申请将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出新的职工监事就任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熊和乐先生通过上海纳印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8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王峥先生通过上海纳印商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2,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熊和乐先生辞去职工代表监事和王峥先生辞去股东代表监事职务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公司监事会对熊和乐先生和王峥先生在任职公司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责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1、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王志青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请见附件1),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监事会中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游志新先生(简历请见附件2)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王志青先生,1990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2011年3月至今在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单证。

  王志青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游志新先生,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中学历。2010年5月至2021年8月,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任采购,2021年9月至今在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任采购。

  游志新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有关会计准则及通知,对原执行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2、财政部于2021年1月2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并将按照 2021 年 1 月 26 日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执行所涉事项。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 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 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1.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1)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2) 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融资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按照融资租入资产和应付融资租赁款的原账面价值,分别计量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按照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本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七)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 对于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完成的租赁合同,公司采用简化方法,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4) 对公司作为出租人的租赁合同,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进一步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5:00–17:00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在“全景网”和“约调研”两个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互动交流。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17:00前访问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约调研”参与方式:在微信中搜索“纳尔股份IR”;或者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游爱国先生、总经理马继戟先生、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游爱军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由于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全体董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游爱国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督企业执行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企业运营,完善了内控制度体系。

  公司独立董事王铁、严杰、蒋炜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1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总经理马继戟先生所作的《2021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线年公司落实董事会决议、执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870.05万元,同比增长40.28%;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5.71万元,同比减少35.64%。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天健审〔2022〕2788号《审计报告》确认,2021年公司实现净利润人民币61,657,130.3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8,471,115.64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847,115.64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74,506,312.86元,减上年利润分配68,488,738.80元,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240,641,578.14元

  以公司总股本171,398,3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以公司总股本171,398,377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2021年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2792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21年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其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注册资本由171,221,847元改为171,398,377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扩充融资渠道,提升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1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通纳尔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纳尔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年产600万平汽车保护膜及100万平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项目”,增资完成后原借款不超过14,000万元(含本数)的借款变更为借款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为充分调动公司及南通纳尔核心经营团队及合作伙伴的主观能动性,进一 步优化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合作伙伴,南通纳尔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南通纳尔核心经营团队及合作伙伴,激励对象将通过个人及持股平台(持股平台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拟筹备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数量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持股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公司放弃对南通纳尔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详见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公司董事及总经理马继戟先生、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及副总经理杨建堂先生作为关联人回避表决。

  公司与王首斌、张雨洁、深圳匠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广发信德致远科技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稳正君杨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关于深圳市墨库图文技术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将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墨库图文技术有限公司12%股权以人民币 12,0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受让方。本次股权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持有墨库图文股权由51%变更为39%。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放弃其已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剩余部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独立董事、律师关于对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打理财产的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杨建堂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副总经理职务,提名游爱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并将按照2021年1月26日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所涉事项。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6)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近期国内疫情反复,为响应、落实国家疫情防控部门的有关号召和防疫措施要求,建议广大投资者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尽可能选择线上会议、线上投票的方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10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将根据届时新冠疫情防控情况,采用或同时提供线上会议方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鉴于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同时设置现场会议及线上会议,线上会议参会方式请参阅本公告“四、2线、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1)截止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6、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7、9、10、11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10为关联表决事项,关联股东杨建堂先生需回避表决, 回避表决的股东也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3)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2年5月9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线:00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邮编:201314,传线、线上会议

  拟以通线上会议方式参会的股东须 2022年5月9日下午16 时前通过向公司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地址:登记注册,以线上会议方式出席的股东需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提供、出示与现场会议登记要求一致的资料或文件。未在前述要求的登记注册截止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将无法以线上会议方式接入本次股东大会,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成功登记注册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供以线上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接入方式,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人分享接入信息。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场镇新瀚路26号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5”,投票简称为“纳尔投票”。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兹全权委托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正式文本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于新冠疫情不可抗力因素全体监事均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学武先生召集和主持,召集和召开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21)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870.05万元,同比增长40.28%;全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65.71万元,同比减少35.64%。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1年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3)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22〕2792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纳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良好的服务素质,且为公司连续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有良好的合作经验,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监事会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评估后,审阅了公司《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现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

  (三)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风险评估、内部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控监督、内控制度的完善措施等方面的内容作了详细介绍和说明,符合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运行现状的客观评价。

  《2021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公司注册资本由171,221,847元改为171,398,377元,《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南通纳尔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纳尔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上述募集资金将全部应用于“年产600万平汽车保护膜及100万平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项目”,增资完成后原借款不超过14,000万元(含本数)的借款变更为借款不超过11,000万元(含本数)。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为充分调动公司及南通纳尔核心经营团队及合作伙伴的主观能动性,进一 步优化经营管理架构,提升市场竞争力,同时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和合作伙伴,南通纳尔拟通过增资扩股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本次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为南通纳尔核心经营团队及合作伙伴,激励对象将通过个人及持股平台(持股平台的组织形式为有限合伙企业,拟筹备的有限合伙企业及数量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持股的方式参与本次股权激励。公司放弃对南通纳尔本次股权激励增发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详见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依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放弃其已符合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注销。

  《关于注销第二期股票期权剩余部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存款类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本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熊和乐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峥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职务,熊和乐先生和王峥先生离任后仍在公司工作,不再担任董监高职务。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志青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时止。提名游志新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关于公司监事离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详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并将按照2021年1月26日颁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所涉事项。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3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17元,共计募集资金25,42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4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02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70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9,325.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467号)。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珠海金藤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顾金申、游爱国等13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280,80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36元,共计募集资金27,582.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50.00万元(含税,其中包含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9.8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232.9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124.0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37号)。

  差异系结余募集资金148.67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做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尚未支付的上市发行费用4.53万元及尚未换出的以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22.17万元。

  差异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在2021年12月31日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12,400万元及理财产品7,500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证上〔2022〕12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纳尔数码喷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对2016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0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南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27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汇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20年因本公司变更保荐机构,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汇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未发生变化。

  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于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8,000吨数码压延膜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00万平汽车保护膜及100万平多层光学电子功能膜项目”的部分项目实施主体由子公司南通纳尔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

  因此子公司丰城纳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1年5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子公司南通百纳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及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新片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银行打理财产的产品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产品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数码喷印材料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国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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